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,建構戶外無菸環境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,公告「『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臺北分院』正門口前方人行道」(地址:內湖區內湖路2段360號),自115年7月15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,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