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童醫療補助證遺失,應備何文件申請補發?
一、第一類兒童: 1.兒童及父母之一(或監護人)之戶口名簿(或戶籍謄本)正本。 二、第二類兒童: 1.兒童之戶口名簿(或戶籍謄本)正本。 2.證明文件: (1)低收入戶者─低收入戶證明。 (2)重大傷病者─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或重大傷病卡。 (3)罕見疾病患者─診斷證明書。 (4)特殊個案─本府社會局核定之證明文件。 三、第三類兒童:父母之一(或監護人)之國民身分證。 第一類與第二類兒童至本市任一區健康服務中心申辦,第三類兒童至本市任一區戶政事務所申辦。